第74章 谋杀者的回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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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学的谢时煜背着黑书包,走进老式居民楼。
残阳的余晖从楼道的通风口外透进来,在阴黑的楼梯里投下一小方血色。黄昏里,楼道里的垃圾散发出湿烂的霉臭。
这栋楼实在太旧,楼里有好多人搬走了。谢时煜经过3楼的时候,抬头看着304的门牌,铁锈斑斑。
这里已经好几年没人住过了。
304室的小卖部叔叔好几年前就搬走了,但他临走时的话,却阴魂不散地在谢时煜脑海里回荡:
“哎,小时煜,想不想杀了他?”
小卖部叔叔纪世明挂着一脸慈祥的笑容,憨态可掬地蹲下来,摸摸小时煜的头,说:
“叔叔看得出来哦~你在想什么。”
那天夜里下了雨,小时煜浑身淋湿了。
傍晚的时候,爸爸没钱吸毒,回来要钱,把妈妈暴打了一顿,妈妈的肚子被踢到胃出血住院,小时煜的脑袋也被敲破了,他刚从医院缝针回来,没有带雨伞,额头上刚绑好的绷带有些湿漉漉的。
他盯着纪世明叔叔,装出一副听不懂的模样:
“我要回家了。”
纪世明意味深长地盯着他,在小时煜转身走上四楼,一步一步在台阶上越来越远,即将要看不见的时候——
“那条丝带不是你拿的吗?”
纪世明突然道。
小时煜心里一顿。
现在,距离他亲眼目睹小卖部叔叔杀死虐猫男并分尸,已经过去三个月了。
小卖部叔叔早就不再怀疑他了,现在突然提起来……
小时煜心里讶异,脚步却丝毫没停,嘴里还装作孩子气地嘟囔了一句:
“神经病!”
小时煜径直走回404室,砰——
一声重重的关门声。
纪世明听着小时煜的反应,耸了耸肩。
这孩子表现得就像一个熊孩子碰到一个怪叔叔,根本听不懂对方在说什么,便不屑地骂一句神经病,然后摔门回家。
这表示,小时煜对蓝丝带毫无反应,他没有什么问题,只是个心思比较敏感家境又烂的小屁孩。
三个月以来,无论是威胁他的好朋友楚枫,还是明里暗里的试探,小时煜都表现的完美无缺。纪世明挑不出任何毛病。
从理智的推论而言,只能得出这孩子跟冬夜里杀虐猫男的那次行动毫无关系。一个正常的孩子,不可能亲眼目睹邻居杀人分尸后,并偷走证据,还能保持三个月若无其事。
但纪世明有一种冥冥的直觉,他想到了一个更可怕的猜想。
如果这三个月以来所有的一切,都是小时煜引导和表演的,那在他面前的这个年仅七岁的孩子,就是一个货真价实的魔鬼。
——比他自己都更可怕的魔鬼。
纪世明脸上浮现出慈蔼的笑容,他抱着打着奇怪死结的牛奶箱,下楼去,准备开车到附近的山上,把箱子里的东西处理一下。
、
小时煜躲在窗帘后,目睹纪世明叔叔踩着三轮车,后车厢上装着各种箱子,其中一箱是打了死结的牛奶箱,混迹其中,箱子上捆着的塑料绳,像两条打结的红蚯蚓。
小时煜知道,那个箱子里,装的是401室大婶的尸体。
准确说,是尸块。
小时煜从容地离开窗前,走回自己的卧室,从衣柜里拿出那条校服,打开口袋里的红领巾:
断裂的蓝丝带,乖顺地躺在里面。
这条蓝丝带是他偷来的关键性证据,上面有虐猫男的血迹,和小卖部叔叔的指纹。
现在,这条丝带有一些变化,中间染血的部分被小时煜“剪去”了,只剩下两端具有指纹的部分。
“剪去”的部分,被小时煜用来嫁祸401室的大婶。
当然,谢时煜不会蠢到真的用剪刀去剪断丝带,那样太刻意了,他小心地把带血的部分撕扯下来,这样丝带两端会有撕过的毛须须,而不是剪刀那样平整的断口。
这部分“剪去”的蓝丝带只沾有虐猫男的血迹,这部分对小时煜毫无用处。他并不需要向警方检举纪世明杀了虐猫男。
纪世明是他的底牌,未来有一天他杀了父亲时,警方能在现场查到纪世明的指纹。
即使是七岁的小时煜也知道,谋杀案是熟人作案的比例高达80%,如果父亲死了,警方第一个来排查的一定是他们家:妈妈和他,然后就是父亲在吸毒上的关系,看看社会上有没有仇敌。
不想被查的话,就一定要在现场给警方留下另一条全新的线索:纪世明。
如果纪世明叔叔真的是一个普通老实的人,仅凭一个指纹可能也不好嫁祸。因为杀人动机上说不通,纪世明只是居民楼下小卖部的店主,住在三楼的住户,和谢时煜的吸毒老爸属于一年也见不上两面的上下楼邻居关系。
警方会在杀人动机上有所迟疑。
然而,纪世明不是普通人,小时煜知道,这叔叔不仅不是普通人,甚至也不是普通罪犯,而是一个FBI都在通缉的连环杀人狂。
已经犯下十二起案子,仍然没被抓到,回国退休收手,内心是逍遥法外的猖獗得意,所以在杀虐猫男的时候纪世明并不像以前在美国作案那样仔细,连手套都没戴。
这可能是纪世明叔叔这么多年杀人生涯里,唯一留下来的指纹证据。
小时煜可以体会叔叔的心态,杀虐猫男和杀别人不一样,虐猫男的死很难被发现,死在一个老城区破旧居民楼的冬夜,身边没有任何亲朋好友。
而且,这里是中国,换了一个国度,没有人知道纪世明叔叔之前在美国连续犯下十二起分尸案。
在这里,他是一个崭新的人。而这个崭新的身份,却留下了致命的证据。
从纪世明竭嘶底里搜寻丝带的样子,小时煜可以知道,这条丝带一旦被曝光,纪世明这个“崭新”的退休生活,也要过不下去了。
这从侧面也可以说明,纪世明的身份,并不是那么牢不可破。
平常可能看不出疏漏,但在警方的大力追查下,一定能发现这个人诡异的地方。甚至,小时煜怀疑纪世明这个名字,也未必是小卖部叔叔真正从小长大的本名。这人可能有很多身份证。
警方如果查到这个人有不止一张身份证,就会开始警惕。小时煜想到纪世明叔叔那张美国博士学历证,至少在学历上还用的“ShimingJi”这个名字,不知道警方能不能查到美国那边的信息。
如果能通过指纹锁定到纪世明这个人,再通过多张身份张怀疑这个人有问题,甚至可以查到美国那边的信息,发现纪世明这个人确实是个杀人狂魔。那么杀人动机就很好解释了。
纪世明本身就是一个连环杀人犯。不需要特别的理由也可以杀人。住在三楼的时候见过几次谢时煜的爸爸,便把他当成目标猎物。
如果嫌疑人锁定成连环杀人狂,案件定性是无差别作案,那么,作为近亲跟吸毒父亲有不可调和的矛盾的谢时煜,反而可以脱罪。这样,他和深受其害的妈妈,就会从最有动机的人变成完全不会被列入嫌疑人名单的人。
这是七岁的年幼谢时煜,为自己未来的打算。曾经他并没有想那么多,因为依照他的年龄,就算真的杀了父亲,也不可能被判刑,但是……
那天,在少年宫门口的草地上,一起挖掘“宝藏”的楚枫跟他说:
“我们一起长大吧。”
如果他亲手杀掉吸毒的爸爸,肯定会被送到少管所,至少,不可能再跟楚枫一起上课放学了。就算还能上学,楚枫见到他,又会怎么想呢……
在那个冬夜,目睹小卖部叔叔杀人分尸的时候,小时煜突然找到了自己的替罪羊。
拿虚假的东西去嫁祸的话,是会被发现的。警方破案的时候,查证据、查动机、也会考量嫌疑人的口供。如果是假的,那终究是假的。
所以,要拿半真不假的东西去做事。比如,纪世明确实是杀人犯,那条蓝丝带确实是杀人的证据。往后提到这条沾有指纹的丝带的时候,纪世明叔叔不可能表现得像真的被嫁祸的无辜人那样自然。
小时煜把红领巾小心翼翼地包起来,剩余的蓝丝带重又藏进衣柜里。
现在他要做的就是等待,等一个合适的机会,他考虑了事情可操作性,嫁祸给纪世明的计划,唯一的困难就是分尸。
纪世明叔叔杀人必定分尸,而且会切成三十几块,每一块必定都要用绳子打一个死结。
分尸需要强大的体力和充足的时间,小时煜在心里规划着,以他现在的体力要亲手分尸一米九几的父亲,十分有难度。
而且分尸之后,面部需要焚毁。最好的情况是警方根本无法辨认受害人是他父亲,这样就无法依照社会关系查到他和他妈妈,只能依照现场留下的唯一线索:指纹,直接搜查纪世明。
小时煜走到客厅,从冰箱里找出一袋牛奶,咕咚咕咚地喝起来,他要快点长高才行。他和他妈妈,已经快要受不了父亲了。
冰冷的牛奶咽下肚。
事情进展的很顺利,但小时煜隐隐不安着。
按照他的计划,他必须保护好他偷来的丝带,一旦被纪世明叔叔发现,那么先死的就是他了。
在这三个月的时间里,纪世明用楚枫威胁过他,利用104室的恋童癖,想让小时煜关心则乱供出蓝丝带的位置。结果都都被谢时煜巧妙地化解。
小时煜很清楚,一旦叔叔在他这里找不到答案,就会把目光投向其他人——
比如401室的大婶,虐猫男的走私同伙。
比起七岁的自己,这个大婶更有可能在那个夜晚去五楼走私仓库,因此恰好目击到纪世明叔叔杀人,最后顺手偷走了蓝丝带。
纪世明叔叔试探大婶的时候,小时煜利用“剪下来”的、对他没用的那部分蓝丝带,嫁祸给401室走私的大婶,所以那次冬夜的杀人案,就变成了:
402室虐猫男正在五楼走私仓库轻点货品,304室的小卖部大叔上去杀了他,于此同时,401室的大婶恰好也去五楼走私仓库要查看货物,目睹了这一切,仓皇之中拿走了蓝丝带,逃回401室。
——全程跟404室的谢时煜毫无关系。
于是,昨天夜里,小卖部叔叔出手,处理了401室的大婶,回收了“剪下”的蓝丝带,并且以为,那就是蓝丝带的全部了。
今天,叔叔抱着装有大婶尸块的箱子,应该要去山上或者河边抛尸。
小时煜把喝完的牛奶杯泡进水池,开水,清洗——
哗啦、哗啦。
七岁的他反省着自己三个月以来的举动,应该来说,是没有留下破绽的。
小卖部叔叔处理了大婶,蓝丝带事件也就彻底翻篇了,叔叔应该了无后顾之忧。
但今天,纪世明还是拿蓝丝带的事来试探他:
“那条丝带真的不是你拿的?”
小时煜皱起眉头,把洗好的杯子搁在桌子上。
他没有留下任何破绽,小卖部叔叔没有任何理由来怀疑他。
但今天,为什么还是要这么问?
——是身为杀人狂魔的某种警觉吗。
小时煜擦了擦手,走回自己的房间。接下来的日子,他还是需要小心谨慎才好。
、
后来的日子没有持续多久,小时煜看见居民楼下,小卖部挂着:
【冰柜打八折】
“哎哟,李大伟,这是什么活动?你家小卖部从来不打折的。”
结账的人打趣着问小卖部叔叔。
小时煜躲在小卖部后排挑选零食,他像机灵的野兔,竖起耳朵听:
纪世明伪装出“李大伟”那种老好人式的笑容:“哈哈,要搬走了。”
“哎!搬到哪里去?”
李大伟:“还没定呢。最近这里…生意也不景气。”
“那倒是,西城区嘛,都是老城区了,现在人都往东城区跑!可是话又说回来了,东城区那房租多贵呀!你真要搬家了?”
纪世明笑容可掬地点点头,十分客气地说:“这些年托你们照顾我的生意,也攒了一点小钱,到时候去东城区那边再开个小卖部……”
“哎别这么说!是我们受你照顾才对,平常送酒送烟送饮料,都是麻烦你呢……”
“哪里哪里。”
那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地互相客套,终于结束了结账,那人拎着东西走了。纪世明坐在玻璃柜旁,瞧着四下无人,他打开抽屉,拿出那支樱花味法国护手霜,开始保养他干燥的双手……
空气里渐渐弥漫出淡雅的花香。
小时煜皱了下鼻子,平心而论这个味道确实不算坏,但见过纪世明叔叔亲手杀人分尸,洗手涂护手霜保养的过程,小时煜闻到这个味道,就想起虐猫男流淌在客厅里的血和尸块。
“听到我要走,高兴吗?”
纪世明不再绷着李大伟的亲切语调,直言不讳地看向躲在货架后面的小时煜。
七岁的谢时煜不搭理他,径直从货架上拿了一排临期牛奶,便宜的袋装,他走到玻璃柜前:
“结账。”
纪世明:“开始喝牛奶了呀。”
明明是完全一样的牛奶,纪世明却故意一袋一袋仔细地去看:
“喝牛奶长高高呢,长得跟你爸差不多高的时候,你就可以——”
纪世明用手刀抹了下脖子,还夸张地发出砍头时的:
“咔嚓!”
“哈哈哈哈哈……”
他疯狂地笑作一团,像是发现了什么极有趣的东西。
小时煜:“有病。”
他拿着牛奶就要走。
啪——
纪世明一把拦住了他:“听过薛定谔的猫吗?”
“什么?”
“嗯……”纪世明仔细打量着小时煜:“跟七岁小孩讲薛定谔是有点太早了。你现在就处于这样,对我来说,非常有趣的状态。”
小时煜,从因果逻辑上,目前找不出任何一个证据,能够证明这孩子像个魔鬼,甚至无论从哪一个地方都找不出他“不正常”的踪迹,看起来是一个100%的普通小孩。
但是,潜在的直觉又在冥冥之中告诉纪世明,他应该警戒着,小时煜不是那么简单。
现在,小时煜就像薛定谔实验里的那只猫,直到打开盖子之前,都无法知道猫是“死了”还是“活着”,纪世明同样也无法知道这个孩子,到底是普通小孩,还是真正的魔鬼。
——直到有一天他能见证这个孩子真的杀了那个吸毒老爸,才可以知道,谢时煜到底是个怎样的孩子。
薛定谔的猫,在打开盖子之前,处于“死”和“没有死”的量子叠加态,现在的七岁小时煜,对于纪世明而言,跟薛定谔的猫一样,处于是“是魔鬼”和“不是魔鬼”的量子叠加态。
薛定谔的魔鬼。
这比100%纯魔鬼更让纪世明感兴趣,因为如果他现在就能100%确定小时煜是个魔鬼,那么他一定会先解决掉这孩子,如果这孩子不是普通孩子,那么蓝丝带的事,或许这小家伙有机会在其中搞鬼。
但鉴于小时煜是薛定谔的魔鬼,而且没有任何线索指明他和蓝丝带事件有关,拿走蓝丝带的大婶也已经被他处理掉了。纪世明决意,他可以观察一下这个孩子。
“不要这么紧张。叔叔又不会拿你怎么样嘛。”
纪世明指着外面的太阳:
“你看光天化日的,而且,我从不伤害孩子。”
纪世明故意这么说,他自忖这话说的并不假,在小时煜之前,确实没有一个孩子能够让他萌生杀意,因为太幼稚,配不上他的作品,他之前杀掉的都是青壮年,这让他更有成就感,如果不是威胁到自己的切身利益,他从不杀孩子和女人取乐:
“杀一些体能比自己弱小的东西,让我毫无成就感。”
小时煜心里一惊,这是什么意思……他知道纪世明叔叔是杀人狂。
但是,纪世明应该来说是不知道他知道叔叔是杀人狂的事情。
蓝丝带事件已经彻底解决了,而现在,纪世明像是要跟他剖白自己过去杀人的经历。
小时煜全身的警觉细胞都在振响,这是什么意思,如果他听完了叔叔的杀人感想,那么,他还有命活着走出小卖部吗。
还是说……这只是最后的试探?
一个完全不知道小卖部叔叔底细的小孩,突然听到叔叔说他是杀人狂,并发表杀人感想
和一个已经知道邻居是杀人狂,却一直苦苦隐瞒伪装的小孩,突然听到叔叔自己坦白杀人感想……
这两种的表现、神情,是不是有不一样……如何不一样?要怎么演出来?
小时煜在心里飞快地盘算。
与此同时,纪世明的眼神也如毒蛇般盯着小时煜的一举一动,这个孩子的眼睛、眉毛、翕动的鼻翼、额边的汗珠,都在他的监视之下。
纪世明伸手,捏住了小时煜的手腕,现在,这孩子的脉搏也在掌控之中。
“叔叔要搬走了,小时煜会不会舍不得叔叔呀?来,过来——”
嗒啦——
小卖部外又有人进来买东西了。
小时煜凝住心神,从表面上的旁人来看,他和小卖部叔叔的关系还不错,以前来小卖部跟叔叔的猫咪小奇一起玩,还时不时来小卖部买东西,妈妈销赃也是找小卖部叔叔……
如果他现在表现得很抗拒,会引起旁人的怀疑。
小时煜保持沉默一声不吭。
纪世明也恢复李大伟的神态。
那个旁人买完东西,走出去,走远了——
“嗯……”纪世明叔叔发出一声餍足的声音,“那个人背影跟我第九个作品有点像,虎背熊腰,挣扎的时候力气特别大,哈哈。”
小时煜不说话。
叔叔现在捏着他的脉搏。
小时煜一开始想要让自己冷静,很快意识到不对,一个正常的孩子听见平时老实人叔叔说着奇怪的话,抓住自己,一定会感觉到紧张。
小时煜开始在心里想一些让他紧张的事,比如,楚枫坐在他旁边认真听课的样子,乌溜溜的眼睛和长长的睫毛……
嗒、嗒、嗒……
纪世明感觉到这个孩子的脉搏开始加快,很明显,他在紧张。
“别紧张,小时煜,叔叔都说了,不会对小孩出手。哦,倒不觉得孩子很可爱,所以怜惜他们。我从不觉得小孩子可爱,小孩绝不像大人想象的那样纯洁无邪。大人一长大,就容易忘记自己小时候是多么的坏。
“不过,小孩比大人优越的一点就是,孩子永远有希望……”
纪世明突然低下头,靠近小时煜,轻轻说:
“你永远不知道,那些孩子当中,哪一个就能成为真正的魔鬼。”
小时煜甩开纪世明的手,抱起牛奶要跑:“我要回家了!”
啪嗒——
纪世明猛地站起来,扣住小时煜的肩膀。
“叔叔都说了,叫你不要紧张,小时煜,你怎么这么不听话。坐过来……”
“放开我!!”
远处,有人又要来小卖部买东西了,因为冰柜打八折。谢时煜乘机抱着牛奶哧溜地跑走,他的身后,纪世明像毒蛇一样盯着他看。
、
“你拿刀的样子很不错。”
后来的一天,小时煜在居民楼的院子里跟妈妈杀一只鸡。妈妈有点害怕,基本是谢时煜动的手,那只鸡还没叫,就被谢时煜切断了脖子。
“哈哈,这孩子经常帮我做饭的。”妈妈回道。
纪世明:“是吗,小小年纪,刀工就很好呢。”
妈妈欣慰地说:“是啊,他切鱼片比我像样多了。”
纪世明意味深长地盯着小时煜看。
“对了,我忘记拿东西来了,等我一下,煜煜……”
妈妈说着转身走上居民楼,去拿东西,她对纪世明毫无戒备心,在她看来,这只是一个具有多重身份的销赃人。
七岁的小时煜在院子里放鸡血,纪世明盯着他看,突然道:
“说说你要怎么杀掉那个男人?
“像你这样的孩子,一定会有计划吧。”
“叔叔!你怎么最近老说奇怪的话,真是受不了!”
小时煜拿着死掉的鸡,准备剁成块。
纪世明:“对对,就像这样,切成块就好了,就不会被发现哦……”
谢时煜心里涌出极大的不爽。
他确实准备对父亲实施他的计划,但是纪世明这么说,他就觉得非常不舒服。
“知道你为什么毫无纰漏我却一直揪着你不放吗?”
纪世明自说自话道:
“因为我在你身上看到了相似的地方。不,我小时候远远不如你,应该说长江后浪拍前浪,前浪死在沙滩上了。
“叔叔知道,你一定会去杀他的,对吧,你已经忍了太多年了。你要是一点都没有杀掉你爸的想法,那该怎么说呢……那你可真是不孝,或者你妈和你都是斯德哥尔摩患者。”
小时煜决定彻底无视他。
纪世明:“你刀工这么好,正适合分尸。说不定会做的比我更有前途。就算是犯罪,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出闻名遐迩的案子。相信叔叔的话,小时煜,你只要做过一次,你就会发现你真的很擅长这样的事,比起在学校跟你那个楚枫同学一起学枯燥的加减乘除、背无聊的唐诗宋词,你会发现,那样的事才是你的归宿。”
一直不理他的小时煜突然抬起头:“你再提他的名字试试?”
“哈哈哈哈。”纪世明大笑:“这么小就这么激动。我也没有把你心爱的楚枫朋友怎么样不是吗。叔叔是守信用的,我都说了,我没有伤害过孩子,至少从既定事实来讲,就是这样。”
“对了。”纪世明看着小时煜在乎楚枫样子,突然恶毒地补充:
“如果那个楚枫有一天不跟你玩了怎么办?”
小时煜的手一顿。
“你唯一的朋友小楚枫,讨厌你,跟你绝交,以后都跟别的小朋友一起玩,你要怎么办?”
小时煜不知道,他从没有想过没有楚枫的日子。
……应该不会的,楚枫说,他们会一起长大。小时煜在心里默默地想。
但,理智上,小时煜也知道,确实存在分班之类的可能,后来,楚枫就会像别的小朋友一样,和他渐渐疏远,然后也不再来往了。
纪世明低下头,轻声说:
“有一就有二,有二就有三,最后三生无穷。你杀掉你的父亲,因为他很坏,他吸毒,打你们母子,非常可恶。杀完之后,你会发现自己根本停不下来。后来,你慢慢发现你唯一的朋友,跟你的父亲比,其实也好不到哪里去,你拿他当最好的朋友,他却要跟你绝交,跟别的小朋友玩,真是可恶……
“干脆也杀掉好了。”
、
院子里的老槐树在风中摇曳。
小时煜把切块的鸡装进袋子里,转头对纪世明说:
“叔叔,你真是有病。去看看吧。”
“哈哈哈哈哈哈。就算你现在这么说,这番话也会一直刻在你的脑袋里。你很擅长这样的事情,如果你比大多数M国警察都更高明,恰好有钱请得起最好的律师,那就不会被抓住。相信叔叔。叔叔就是这样过来的。”
小时煜不想理会叔叔的话,他观察这小院子,如果叔叔要对他下手,他要怎么跑……
出乎他的意料,纪世明似乎真的没有要下手的打算,他似乎真的就是搬家离开前,找个相似的人发表最后一番感想:
“就算你现在想说叔叔都是胡言乱语,但只要你像叔叔说的那样去做。只要你做了,即使你觉得你不是那样的人,你不可能会变成那样的,但,今天这段话也会像诅咒一样永远伴随你。这就是语言的魅力呀。不用一刀一枪,也能让人伤痕累累。”
小时煜心想放屁,他和纪世明叔叔是完全不同的人,就算他最后做了那样的事,那也是吸毒的父亲活该,他和纪世明这种人,根本就是截然不同的……
“每个人在小时候都会觉得自己与众不同,自己绝不会变成那样的大人。长大之后就会发现,自己其实也就那样。”
纪世明像是看破了七岁小谢的心理:
“我算是极少数具有自制力的,所以可以享受一下退休生活。知道叔叔为什么跟你说这些吗?”
纪世明蹲下来,摸了摸小时煜的脑袋:
“因为你买不起录音机,而且以你的年纪,就算作证言,法官也根本不可能相信你的。”
“再见啦,小时煜。”
小时煜在心里骂他快滚,但他不能表现出来,表现出来可能就要被叔叔发现。
、
什么都没做的7岁的小时煜,并没有把那番话当回事。后来,杀人狂魔纪世明就那样搬走了。
此时,13岁的谢时煜收回目光,不再看那个铁锈似的304室。
砰——
谢时煜走回404室,重重地甩上自家的门,走进小小的卧房。
残阳如血铺开天空。
如今的他能够明白,七岁的自己确实没有任何纰漏,纪世明说那番话,无非是最后的恶趣味。
如果小时煜真的是普通小孩,那么他说的这些话,只会变成七岁时遇到一个怪叔叔的胡说八道。
但如果,谢时煜并不是普通小孩,那么纪世明说的这些话,就会跟诅咒一样盘绕着他。
十三岁的小谢拿枕头捂住自己的脑袋。
但脑海里仍然盘旋着挥散不去的话语,纪世明那种变态似的语调:
“人不是因为善良才不犯法的,叔叔很清楚,大多数人都是因为害怕法律的惩罚,如果一个人发现法律很难惩罚到他,那么他一定会那么做的,而且停不下来。”
“小时煜,下一个你想杀谁?”
砰啷!
十三岁的谢时煜把枕头猛地丢出去,砸在墙上,回弹的时候碰倒了他桌上的杯子。
噼里啪啦,喝牛奶的杯子碎裂成四五片。
谢时煜从床上坐起来,准备去收拾。
叮铃叮铃——
家里的电话响了。
刺耳的声音回荡在黄昏的家里,谢时煜起身去接电话:
“喂。”
“喂,您好,这里是警察局,请问是谢时煜同学吗?”
“……是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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